專題專欄
關于警惕保險領域“非法中介”的風險提示
??近年來,保險消費市場快速發展,部分不法中介機構以“代理退保”“代理理賠”“代理銷售”為幌子,通過虛假承諾、編造證據等手段侵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。
??類型1:“全額退保”陷阱
??表現形式:不法分子通過社交平臺、電話短信等渠道,宣稱“可協助全額退保”“不成功不收費”,誘導金融消費者委托其辦理退保業務。
??手段:教唆金融消費者編造銷售誤導證據,通過惡意投訴、輿論造勢等方式要求保險公司提高退保金額。
??危害:不法分子通常收取退保金額一定比例的費用作為手續費,甚至以“定金”“保證金”等名義騙取前期費用,金融消費者最終損失遠超正常退保,同時失去原有保險保障,甚至可能因偽造證據被追究法律責任。
??類型2:“人傷黃牛”套路
??表現形式:在事故現場或醫院附近主動接觸受害人,以“高額賠償”“快速理賠”為誘餌,誘導受害人委托其代理。
??手段:活躍于交通事故、工傷等理賠案件中,通過偽造醫療證明、困難證明、夸大傷情等方式要求保險公司提高賠償金額。
??危害:金融消費者不僅支付高額費用,甚至個人敏感信息(如身份證、銀行卡號)被不法分子轉賣用于詐騙、借貸等非法活動。
??類型3:“統籌保險”騙局
??表現形式:不法分子自稱保險公司工作人員,以“正規商業車險”名義誤導金融消費者購買“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業務”。
??手段:以低廉價格吸引金融消費者,以“正規保險公司”“銷售代理”為名收取費用。
??危害:“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業務”非保險業務,無法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》獲得保障。此類業務經營者非持牌保險機構,一旦發生交通事故,金融消費者可能面臨無法獲得足額賠償的風險。
??針對上述情況,特此提醒廣大金融消費者:
??1.不要輕信第三方代理:拒絕“代投訴”“代退保”等中介,謹防個人信息被轉賣。
??2.不要簽署空白授權書:避免不法分子濫用委托權限進行非法操作。
??3.不要參與偽造證據:捏造事實投訴可能構成欺詐,需承擔法律責任。
??4.不要拖延問題處理:糾紛宜盡早通過正規途徑解決,避免損失擴大。
??摘編自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廈門監管局網站
??2025年3月20日
??文章來源: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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